2021年1月20日,常州市及天宁区民政部门等多家单位在天宁公安分局兰陵派出所联合举行了一场特殊会议,共商为市民张某夫妇解决弃婴收养人资格。
2017年1月23日清晨,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引起张先生夫妇注意,赶忙开门发现红色棉被中包裹着一位女婴,夹带着的纸条显示她出生才7天。张先生夫妇经过慎重考虑,将女婴留下悉心抚养,并为她取名“芳芳”。转眼,小芳芳已满3岁,因没有户口而无法入学。2020年1月,张先生找到民政部门,但根据《收养法》规定,他们夫妇已育一子,不符合收养条件。张先生又前往属地兰陵派出所咨询,户籍民警蔡佳伟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从情理上说,3年的朝夕相处小芳芳已成为这个家庭的寄托和希望,张先生夫妇已退休,平时省吃俭用,但对小芳芳却毫不吝啬,如此舐犊之情让人动容。”
如何才能合法地给小芳芳落户呢?蔡佳伟和同事翻阅查找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蔡佳伟还告诉张先生,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对不符合《收养法》,无法提交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可在收留人户口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社区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芳芳落户的过程十分繁琐,需要报警登记、走访调查、全国打拐系统比对、DNA鉴定、收养公正、发布公告等10个步骤,兰陵派出所社区副所长杨帆考虑到DNA鉴定手续复杂、张先生夫妇年龄与经济情况,主动帮着筛选、联系有资质且价格相对优惠的鉴定机构,上门服务并送鉴。
受疫情影响,相关手续用时较长,张先生夫妇心中焦急。兰陵派出所窗口民警、辅警利用休息时间多次前往张先生家中告知进展情况,耐心答疑解惑。历经半年的奔波与等待,2020年7月8日,芳芳的户口终于有了着落!小芳芳也在副所长杨帆的多方努力下,成功在当地一所幼儿园报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