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常州市天宁区发生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叶某驾车途经某疫情防控点时,拒不配合疫情排查管控,辱骂并殴打疫情防控志愿者,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常州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鉴于叶某未委托律师辩护,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辩护律师。
2月20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通过云视频平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检察官在区检察院在线提起公诉,法律援助律师在线辩护。所有庭审工作如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都通过云视频平台有序进行并向全社会公开。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全市上下同心协力抗击疫情之机,天宁区司法机关对“涉疫”刑事案件采用网上直播庭审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使广大网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为全市抗击疫情工作提供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