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民法典》宣传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12月15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朱静琳,走进常州市三河口小学,为校五年级全体学生开展了一次《民法典》专题宣讲。
检察官围绕《民法典》的重要性、《民法典》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年龄阶段、监护权、收养、诉讼时效等内容,通过动画视频、互动、答题测试等多种方式,深入浅出地带领同学们理解《民法典》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权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