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一审宣判芮亚军等人涉恶案件 圆满完成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任务
发布日期:2020-11-02 浏览次数:  字号:〖


20201031日上午,天宁法院对芮亚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宣判,当庭对芮亚军等1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芮亚军、吴叶萍、邱国贤、华小锋自2012年起,共同实施高利放贷业务,同时兼营汇票贴现业务。2015年后,芮亚军、吴叶萍等人先后注册成立常州大吉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关联公司,通过向银行借贷购买不良资产包,取得债权后采取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以从中牟利。在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芮亚军为首要分子,吴叶萍、华小锋、邱国贤、陈俊、叶宏、叶敬利等人为重要成员、方振、唐亮、周坤、王梓任、高建、钮邵明、张荣贤、蔡春雷等为组织成员,首要分子明显、组织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多次有组织的在常州市天宁区、新北区等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影响公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芮亚军等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标志着天宁法院已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中“案件清结”的目标。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宁法院“高站位、高效率、高质量”审结“一黑四恶”总计5起涉黑涉恶案件。下一步,天宁法院要紧紧围绕“黑财清底”这一目标,继续发力,完善专项斗争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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