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众”法官“为民”跑腿十六年
发布日期:2020-04-08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结”容易“事了”难,近日,一封来自78岁的被执行人亲笔手书的感谢信,为我们揭开了一段跨越16年的执行故事,也见证了一位法官对“案结事了”的执着与坚守。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始末

77岁的王老太与78岁的徐老太,都是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关系融洽。

1997年,徐老太因建造房屋急需资金,多次向王老太借款共计10余万元。期间经多次催要,至2003年王老太提起诉讼时,仍有99724.60元欠款未还。2003年12月,王老太向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案件判决后,因为经济困难徐老太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04年4月,王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当时的执行法官张为众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

一位法官十六年的坚守

在执行过程中张为众发现,徐老太经济情况确实很困难,已从村办企业退休的她,又投资失败,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花甲,为减少强制执行对徐老太生活的影响,张为众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支付首笔还款后,自2004年5月起,徐老太每月支付申请人5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案件虽结,但事却未了。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由来已久,相互缺乏信任,经协商后请求案件承办法官代为保徐老太的工资卡,每月由张法官到银行代徐老太将500元执行款转至王老太账户上,这一“代”就是16年。

最近的一家银行在法院一公里外,张为众每次都步行来回。粗略算一下,这16年来,为了帮助两位老人还款的事,他徒步走了四五百公里。

16年,张为众由执行员升任了副局长、庭长、监察室主任,现承担信访接待工作。虽早已离开执行岗位,但出于对张为众的信任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更换执行人员。

16年,两位当事人也已是耄耋之年,但这份执着与坚守却延续至今,张法官与两位老人的联系也从未中断。无论是悄悄为徐老太垫付1500元的医药费,还是在为早日还清欠款外出务工却被偷了路费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他都从未放在心上。每次要将钱还给他时,他总是笑笑说:“过去的事情就算了!”

一场积年恩怨的化解

今年4月,是这笔债务还款的最后一个月。为了帮两位老人化解心结,张为众为她们安排了一次特别的见面。

“这么多年了,过去的积怨就不要再提了,大家年纪也都大了,以前是同学,不管怎么说也是一种缘分。”在张为众劝说下,两位老同学伸出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这起长达16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张法官不要名也不要利,勤勤恳恳,这个人真的是好得不得了!为我们的事十几年办下来,不肯吃(抽)我一根烟,不肯吃(喝)一杯茶。”说起张法官,徐老太连连夸赞。而在感谢信中她这样写道:“多好的干部啊!他的领导也定领导的好,万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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