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房屋需用作防疫隔离点,天宁法院执行干警“秒进”执行状态迅速腾空交付
发布日期:2020-01-29 浏览次数:  字号:〖


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五上午,天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110报警电话突然响起,来电人系常州某学校的代理人,询问是否可以立即腾空一处房屋。原来,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学校抓紧准备并启用校内或校外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而该校与邵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处涉案房屋,位于校园一角,有单独通道,与学校主体部分分离,可避免交叉接触,是设置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的最佳选择。

此前,该校与邵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常州两级法院审判后作出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环节。但因被执行人邵某某在租赁后将该房屋改造为宾馆,房屋内有大量宾馆用品,被执行人邵某某未履行腾空义务,且申请执行人学校方未能提供腾空物品的堆放地点,故此前未能实际执行腾空。

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在全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接到电话的天宁法院执行局迅速将情况汇报院领导,组织案件承办人及相关人员通过网络连线对案件进行研判并制作腾空方案。1月29日下午天宁法院组织干警在做好充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进行腾退,腾退清理出的物品交由申请执行人代为保管,最终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据悉,该处腾退房屋面积900余平方米,接下来该校将立即对房屋按照要求进行改造,用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观察隔离使用。

抗击疫情,法院在行动。我们用法律保护“逆行者”的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也时刻准备着,成为“逆行者”队伍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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