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宁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新模式,将规范化理念结合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的特殊性,突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人性化特点,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四大平台,有效保证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法律与社会效果。2013年以来,所有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中,无1人重新犯罪,并有1人考上大学。
构筑全面监督平台,突出“规范化”。主动强化与未成年矫正对象居住地司法所之间的联系,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台账检查等活动,以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节点保障全面监督。事前监督,重点关注矫正对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是否分开矫正。事中监督,主要关注宣告场所、人员、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通知相关监护人参加,同时定期走访司法局、街道司法所,检查矫正台账,与矫正人员谈心谈话,监督矫正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矫正工作是否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身份保护,如矫正宣告是否不公开进行,矫正档案是否保密等方面。事后监督,该院重点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及时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近况,进一步监督社区矫正的实质效果。
构筑系统帮教平台,突出“专业化”。一是依托天宁区检察院“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为入驻未成年学员建立个人档案。办案干警将检察阶段形成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试及各类帮教情况进行整合,在提起诉讼时,一并提交人民法院,为日后社区矫正工作做准备。同时,与区司法局合作,将天宁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设在“新希望”实践基地,实现实践基地与社区矫正场所的无缝对接,学员被不起诉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后,服务中心立即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成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有效解决外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考察帮教难的问题。该院还在实践基地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站,具体负责基地的矫正监督工作,并对基地学员定期回访,进一步巩固基地帮教效果。二是依托“常检新航”青少年心理区域护航天宁分中心及各个站点,联合心理学专家,对学员的心理成熟度、犯罪心理动因、重犯可能性等进行科学测试,全面开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疏导与矫治,帮助其早日健康回归家庭和社会。三是依托院青少年法律道德教育基地,通过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达到预防犯罪的良好效果。
构筑亲情交流平台,突出“人性化”。由于缺乏家庭关爱,未成年矫正对象普遍存在消极、自卑心理。为此,天宁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司法局,着力加强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长的沟通交流,通过亲情的力量,能更有效地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和不良情绪,回归正常生活。
构筑多方联动平台,突出“社会化”。主动强化与区司法局以及教育、民政、社区、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等部门、团体的协作配合,定期联合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拓展训练、参观学习、公益劳动等主题性活动。联手热心企业,为辖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搭建岗位成长平台,提供数量充足、类型丰富的培训岗位,选派企业员工作为技术辅导员,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