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检察院抓牢三项重点 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5-04-30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以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筑牢思想根基、创新制度落实、强化纪律保障为重点,坚决、有力、认真纠正和预防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现象,有效推进该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一、踏实学习,把规范理念根植到思想深处。一是先学政治,找对方向。在去年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就结合活动开展全院干警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大以来的重要会议指示精神,通过系统、系列的学习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使其在思想上保证检察工作的开展方向始终是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与中央的规定保持一致,与人民的需求保持一致,更加主动、积极地查找在遵守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地加以整改。二是领导示范,注重实效。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及时传达学习规范司法行为相关会议精神,并开展集体讨论,强调一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树立规范意识,发挥示范效应;二要注重学习实效,将上级会议精神与全院干警的思想意识形成共识,真正实现端正态度、统一思想;三要多动脑子、积极宣传,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将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的内容放入检察内网滚动播放,不断提醒全体干警牢记规范要求,时刻警醒自己。三是精进业务,提升效能。该院主动为干警配备《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业务书籍,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保证执法规范化的效能。

二、突出机制,把规范要求落实到工作一线。一是构建有效领导机制。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部门众多,为了有效开展活动,切实落实规范要求,该院专门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副书记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涵盖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确保部门之间协调有力,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全面实行“办公办案专区专用”制度在办公大楼一楼专门设立刑事案件办案区,辅以“法警部门日常管理、业务部门规范使用、技术部门维护保障”的管理模式,实现办公与办案相互分离、专区专用。严格依法对相关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区出入口实现视频监控无死角,使执法办案在透明、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同时建立了集办案、听证、心理疏导为一体的未检工作室,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三是推进检务公开制度化。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检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向区人大、政协专题报告活动,推动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监督;扎实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办案程序信息公开、检察事务公开,全面、全程、全方位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实现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保公开。 

三、严正纪律,把规范成效保持在监督之中。一是构建完备检务督察网络,实现全员覆盖。进一步明确了全院检务督察小组的组织结构,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检务督察网络,零差别对待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般干警以及辅助人员,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及时研究处理,落实整改,切实将队伍中的司法不规范的“顽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群众工作监督力度。严格督察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控申接待等部门执法行为,从接待场所是否合规,录像设备是否按规定开启,着装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近期更是结合省院对远程视频接待室的检查工作,提前开展内部自我检查,真正实现用严正的纪律保障服务群众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加强办案行为规范性督察。对涉嫌犯罪人员讯问现场进行同步全程执法监督,着力监督12小时讯问制度的落实、办案程序、办案区安全、文明用语、权利义务告知等关键环节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严厉查处刑讯逼供、打骂体罚犯罪嫌疑人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监督诉讼监督活动中程序与实体的每个环节,对庭审活动从执法质量、执法程序、执法纪律进行全程监督,认真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防止办案干警以案谋私,保障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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