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常州市法学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常州市法学会
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以来,常州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坚强领导和省法学会有力指导下,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锚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部署要求,立足“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职责任务,紧扣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创新工作体制、加强组织建设,为推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贡献了法学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政治引领上展现更高站位
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这一根本要求,坚定不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引领方向。一是全力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常州法治建设实际,采取专题会议、教育培训、课题研究、骨干轮训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今年,全市两级法学会共举办专题讲座28场,参与人数8万余人次。二是致力筑牢意识形态。切实履行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探索建立“网上党建”、党建微信群等新模式,依托行业、单位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落实主管单位主要责任、分管行业直接责任,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加强对法学研究课题、网站、刊物、活动的严格审核和动态监管,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坚持理论创新,在繁荣法学研究上激发更强动能
聚焦高质量发展,紧扣法治常州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一是深度资政建言。围绕地方立法,发挥好市委法律顾问、市人大立法专家库等“第三方”优势,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围绕辅政献策,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党政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法律风险评估,提出高质量决策建议20余条;围绕年度政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维稳责任制大家谈”征文活动并甄选出60篇优秀论文,以《论文集》、“信息要报”等形式报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二是深研应用法学。聚焦社会治理、公正司法、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等热点难点问题,对“大数据+”、低空经济、网络直播、快递用工等新型业态开展前瞻性法学研究。今年开展立项课题研究30余个,研究成果被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单位采纳30余项。三是深化学术交流。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法学研究部门开展交流合作,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承接部级学术研究项目20余个、地市级以上单位的法学研究课题90余个,均按时结项;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青年法学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等国家级、省级学术论坛,获各级各类奖项70余个;《常州法学》杂志常年与上海、浙江、安徽以及济南、广州、武汉等70余个省、市级刊物进行交流;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共设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以学术交流、学习考察、结对互动等形式,共同开展基层法治研究,推进学研一体、推动成果转化。
三、坚持学用贯通,在服务法治实践上践行更大担当
围绕全面深化依法治市,积极参与法治规划、地方立法、风险评估等工作,持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常州。一是优化法治惠民形式。把“双进工程”纳入政法惠民实事工程,组织推动法学专家进驻县镇级综治中心、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进驻村(社区)一线。截至年底,全市两级法学会共有法学专家180名、法学人才库成员460余名,法学专家工作站进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组建“常州市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心”,为小微企业、创业大学生、产业孵化器等提供法律风险防范、财税风险预防、涉企矛盾化解等10项公益服务,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合同风险等“法治体检”160余次。二是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邀请法学专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宣讲主题报告10余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新建民法典主题阵地30余个;按照“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晚会、法治电影进社区等活动;举办常州市中职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获全省一等奖。结合“法治文化节”“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开展街头咨询、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国旗下讲话等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直接受众12万余人次。
四、坚持基础建设,在提升履职效能上推出更实举措
主动适应法治建设和政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学会与法学院校、实务部门资源共享、协同育人,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和规范化运行,为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召开市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印制下发《市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刊》;推荐上报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于贵平书记当选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郑亚、朱帅当选为理事;成立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筹备成立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武进、溧阳等6个区级法学会筹备换届。二是增强会员服务。注重人才推介,50余名会员被推荐为市委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律顾问、市仲裁委仲裁员;注重发展会员,对基层会员实行电子、纸质档案双重管理,并将相关学术活动录入数据库;注重服务形式,通过“短信群发系统”、微信群、QQ群等组织会员参加课题立项、论文评选、成果推荐等,搭建会员活动舞台。三是规范运行模式。签订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通过省民政社会组织年检、市社科联年审,《常州法学》杂志通过市新闻出版部门年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向省法学会报送“双百”普法宣讲、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律专家咨询工作等专项总结,上报会员清理、研究会情况、学会矩阵、报刊订阅等数据,向市社科联报送意识形态、社科课题、学会工作、人才培养等活动总结;做细做实会员队伍核查工作。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2026年常州市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贺信精神,按照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要求,对标“走在前、做示范”定位,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法治自信;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常州实践的时代主题,聚焦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服务平安常州建设,持续助力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效能治理;牢牢把握“两个结合”重要法宝,积极投身法学理论研究,全力培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当好服务大局“智囊团”。充分调动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法学专家库、各专业研究会等优秀人才的积极性,聚焦城市法治化治理模式创新、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全力解读好常州现实问题,回答好常州法治命题。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常态化联动,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执法司法实践同频共振,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应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课题联合攻关、促进研究成果共享,打破实务工作与理论研究之间的壁垒。持续发展壮大全市涉外法治专业人才队伍,为常州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二是坚持民生导向,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深入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围绕房产物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与医疗卫生、劳动用工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宣讲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经常性组织开展调研走访活动,主动走进法学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法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分析症结,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要求,持续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力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法律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三是丰富实践载体,打造人才培养“强磁场”。完善法学法律专家库建设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专家遴选聘任、培训提升、考核评价等工作,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人才资源共建共享。充分运用法治实践舞台,有计划地把青年法治人才放到法治实践、法治宣传的一线锻炼成长;充分运用课题研究平台,采取指定课题与自主选题相结合的方式给青年人才压担子、促成长;充分运用法学会丰富的专家资源,加强“手拉手”“传帮带”工作,促使更多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扎实推进“双进工程”,组织法学专家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案件化解等工作,统筹推进法学专家进驻综治中心、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进驻村(社区)一线,让法学专家在参与法治实践的具体过程中得到培养和锻炼。
四是砥砺笃实筋骨,强化自身建设“硬实力”。深化市法学会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体现专业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联动机制。在现有8个研究会基础上,争取成立1-2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研究会,组织开展好专业研究会学术活动。鼓励和支持研究会积极承接社会服务项目,支持开展专业化的行业交流与合作,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与时俱进的研究会体系。坚持会员发展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实务部门倾斜的原则,注重在不同研究领域、不同专业背景中发展会员,特别要大力吸纳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法学会组织。对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者因工作变动、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保留法学会会员身份的,按照章程规定及时办理退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