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太湖湾音乐节期间
对“低慢小”飞行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保证“2026年第十二届太湖湾音乐节”举办期间相关空域安全,确保音乐节安全顺利举办,现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上述音乐节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禁止飞行的“低慢小”飞行器包括: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其中,无人驾驶航空器是重点管控对象。
经批准,用于安保、应急、消防、宣传等临时性飞行活动的,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临时管控时间:2026年5月1日至5月4日。
三、临时管控区域:以常州市环球动漫嬉戏谷点位(东经120°02'50.81”、北纬31°29'53.08”)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飞行空域(详见示意图)。
四、临时管控原则: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杜绝“黑飞”行为。届时,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违规飞行物将依法驱离或击落。
五、处置原则:凡违法违规起降、升放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太湖湾音乐节组委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