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必须“管”起来。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更是全社会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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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文身危害,远离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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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监督!发现违规,立即举报
守护未成年人,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
如果您发现有文身店、工作室或个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是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请立即通过以下渠道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