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今日正式施行。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服务美丽中国建设,8月13日,一场生态法治共建宣传活动在溧阳举办。
本次活动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多部门联合承办。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云云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生态环保志愿者代表现场发出生态保护倡议,号召全民主动参与生态守护、践行绿色生活。现场还为志愿者颁发“环境提升特邀观察员”聘书,充实基层生态监督力量,健全多元共治护绿体系。
活动上,武进法院、溧阳法院、溧阳检察院及溧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共同为“协同共建 法治护绿”平台揭牌。此次跨部门联动共建,既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实践,也标志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联合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揭牌仪式结束后,武进法院滆湖环境资源法庭干警立足全市环资审判司法实践经验,面向乡镇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讲。宣讲结合本地生态司法典型案例,通俗化拆解法典核心亮点与关键制度,让专业法典条文走进基层、落地乡村、深入人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常州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庭,武进法院滆湖环境资源法庭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发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职能优势,深耕生态司法主业、深化多元联动共治、深入开展精准普法,以法治力量守护常州绿水青山,为区域高质量绿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