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一场特殊的生态“归还”仪式在太湖岸边举行。现场,一批批细鳞斜颌鲴鱼苗顺着特制放鱼滑板,欢快地跃入湖中,向着湖水深处游去,扎根这片曾遭破坏的水域。这场放流活动的背后,是一起太湖大规模盗捕案件的生态修复闭环——涉案犯罪团伙支付的22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逐步转化为守护太湖碧水清波的实际行动。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职律师办公室主任吴焰表示
前两年,我们公职律师、“益心为公”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武进检察院举办的多起太湖非法捕捞案件的公开听证,深切感受到办案之艰、生态之痛——大马力快艇肆意穿梭,成吨花白鲢被掠夺,太湖“以鱼控藻”的生态屏障岌岌可危。面对挑战,渔政、公安、检察、法院协同作战,精准打击“捕、运、销”全链条犯罪,依法判令非法捕捞团伙承担220余万元的生态修复赔偿,用于太湖的渔业资源修复和生态保护,实现了“谁破坏、谁修复”,彰显了落实“十年禁渔”的坚定决心。作为政协委员,我就退捕渔民转产转业问题提交政协提案,推动多部门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非法捕捞诱因,巩固“禁渔”成果。“禁渔”不仅是执法行动,更是系统治理、民生保障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
武进法院滆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王志刚介绍
以王某、葛某东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太湖实施大规模非法捕捞,涉案渔获物重达10多万公斤,不仅严重掠夺了太湖渔业资源,更对水域生态平衡造成了毁灭性破坏。案件侦破后,该团伙不仅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还被司法机关依法判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以本案渔获物价值的两倍计算赔偿金额,判令团伙成员共同支付220余万元,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以此弥补其行为对太湖生态造成的创伤。
据悉,该案判令的22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并非简单的经济处罚,而是精准覆盖了太湖渔业资源直接损失补偿、生态环境功能受损期间量化赔付等多个维度,真正实现了“损害担责、修复优先”。目前,190多万元赔偿金已顺利执行到位,且全部纳入专项账户管理,定向用于太湖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系统修复工作,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正是这笔赔偿款的首次实践应用。
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徐雷艇说
此次投放的细鳞斜颌鲴,是农业农村部明确的太湖主要适宜放流物种,常年栖息于水体中下层,对改善水质、维系生态平衡有着重要作用。这种鱼在生长过程中主要摄食丝状藻类、植物碎片及有机物腐屑,相当于水域里的“清洁工”,能够有效抑制蓝藻滋生、净化水体环境。本次共投放该品种鱼苗15万尾,均经过严格的检疫检测,确保健康适配太湖水域环境。
武进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金峰表示
此次增殖放流,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的生动案例。通过司法手段让破坏者为生态损害“买单”,再将赔偿款转化为具体的修复行动,既弥补了受损的生态环境,也向社会传递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鲜明导向。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踪太湖生态修复成效,常态化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筑牢太湖生态安全屏障,让一湖碧水永续滋养两岸民生。
活动中,吴焰提出,现场放流的15万尾鱼苗,不仅是一份生态补偿,更是我们守护太湖、践行国家禁渔战略的庄严承诺!我们向奋战在一线的渔政、公安干警,坚守公益初心的公职律师、检察官,公正司法的法官致以崇高的敬意!诚挚呼吁更多市民加入志愿者行列,共同守护太湖母亲湖!
法润太湖,鱼跃新生——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子孙后代留下生生不息的绿水青山!
2月5日,央视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报道了武进法院滆湖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这起太湖非法捕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