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毒品介绍
冰毒,化学名称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晶体。它对中枢神经有强烈兴奋作用,滥用后不仅易形成严重身心依赖,引发亢奋、冲动、幻觉等症状,过量使用还会导致惊厥、脑出血,甚至直接致命。
笑气,也就是一氧化二氮。吸食后会出现面部肌肉失控、缺氧头晕的情况,大量吸入会引发致幻、神经损伤,严重时可能造成瘫痪或死亡。
致幻邮票,核心成分是LSD致幻剂,常伪装成卡通贴纸,仅通过皮肤接触就能被人体吸收,隐蔽性极强。滥用后会产生强烈致幻效果,身体依赖形成极快,还会引发妄想、精神恍惚,严重时会出现类精神分裂症状。
加料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别无二致,但对青少年极具迷惑性。不法分子会在烟油中添加依托咪酯等毒品,吸食后会迅速出现眩晕、站立不稳等反应;长期滥用易形成尼古丁与毒品的双重依赖,戒断难度极大,还会导致烦躁易怒、注意力涣散,影响正常工作学习。
彩虹烟,外形和普通香烟相似,吸食时会产生彩色烟雾并散发香气。滥用后极易快速成瘾,引发心悸、呼吸困难,还会导致情绪剧烈波动,破坏人际交往,严重损害身心健康。
禁毒宣传志愿者寄语
一、切勿轻易接受陌生人递来的食品、饮料与香烟,谨防其中被掺入不明有害成分;
二、切勿因猎奇心理,去触碰那些标榜“新潮”的可疑物品,莫让一时好奇葬送整个人生;
三、切勿因学业生活压力,就妄图寻求所谓的“解压捷径”,那些看似能逃避烦恼的“解药”,实则是致命的毒药;
四、切勿轻信“一次尝试不会上瘾”的谎言,毒品的成瘾性远超想象,一旦沾染便极易坠入深渊。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是对自己宝贵青春的守护,是对家庭责任的担当,更是对未来人生的郑重承诺。
法律工作者的忠告与建议
毒品犯罪不仅摧毁个人,更会触碰法律的高压线。根据我国《禁毒法》及《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无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包庇毒品犯罪的人,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犯罪所得的,同样构成犯罪,将依法受到严惩。吸食、注射毒品同样面临治安处罚,甚至被强制隔离戒毒。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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