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新法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亮出“戒尺”,明确:该严管的绝不纵容,该厚爱的更加周全,全力护航每一名未成年人向阳成长。
未成年不再是“免罚金牌”
新法实施之前,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原则上不执行行政拘留。
新法作出关键性调整,明确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违法或单次违法情节严重(如学生欺凌、持械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可以执行行政拘留;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初次违法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适用拘留处罚;取消了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绝对行政拘留豁免权。新法释放出鲜明信号: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非无底线的纵容,法律以“戒尺”明晰成长边界,告诫每一名未成年人:行为有界限,违法必担责。
“亮剑”学生欺凌 情节严重可依法拘留
近年来,学生欺凌事件频频发生,甚至导致极端案件,严重损害未成年身心健康成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新法首次将“学生欺凌”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畴,打人、辱骂、恐吓等严重欺凌行为,只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明确赋予公安机关直接介入权,为被欺凌的受害者提供了更专业的求助渠道。“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今后再也不能成为学生欺凌的“挡箭牌”,新法提醒未成年人:学生欺凌不是小事,而是违法行为,警察叔叔可以对你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同时,新法将学校强制报告制度写入法条,规定:学校瞒报未成年人严重违法的,也将会被追责。未成年人如遇严重学生欺凌,可以立即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告。
因未成年不予处罚的不再“无事一身轻”
新法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因年龄原因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必须同步落实专门矫治教育措施。即依法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通过针对性干预纠正偏差行为。
2025年10月,14岁的小李同学因多次盗窃被警方抓获。根据旧规,小李因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未对其执行行政拘留及其他处罚,小李“无事一身轻”回到学校。现在依据新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将小李送至专门学校,施行强化矫治教育措施,包括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针对个体的矫正项目,以及学习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体能训练、劳动等集体矫正项目,帮助未成年人确立道德底线,提升法律意识,为“跑偏”的未成年人及时校准航向,从源头上防范小错酿成大祸,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