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中院执行局、武进法院执行局、溧阳法院执行局共赴溧阳市上兴镇,就一处2500平方米的厂房腾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最终顺利强制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
案件回顾
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首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承诺于半年内全部付清欠款,并有保证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决定暂缓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但被执行人未按期还清欠款,保证人亦未履行保证责任,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再次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承诺主动配合法院拍卖厂房并自觉按期腾空,后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将该厂房进行评估、拍卖。但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照承诺将厂房全部腾空完毕,仍有案外人以其与被执行人有经济纠纷为由,长期占有该厂房,致使买受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上午9时,厂房门口拉起警戒线。长期占据该厂房的案外人见腾空行动即将展开,抵抗情绪激烈,躺在厂门口拒绝执行人员进入,并以自身身体有疾病为由拒绝沟通,执行人员与其长时间释法无果,法院警戒组及备勤组只能将其带离现场至当地村委,再次与其进行沟通。同时,厂房现场腾空迅速开展,对案外人个人物品进行清点、清空,并装运上车。经过三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案外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愿意配合法院腾空,后搬家公司将其个人物品运送至其指定地点。至此,厂房全部腾空完毕,并于下午2时许交付给买受人。
在多方协调配合下,本次厂房腾空行动圆满完成,既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