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冻结到解冻,生意伙伴能否冰释前嫌?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保护紧急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前,武进法院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力争“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被告是一家外地小微民企,向原告购买电动车配件,经对账被告尚欠原告3万余元,因资金回笼困难,被告暂无法偿还。原告向武进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了被告公司账户。虽然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可公司老板还在苦心经营,应收账款也逐步到位。得知公司账户被冻结,被告法人立即与案件调解员联系,希望解封盘活资金。在调解员耐心劝导下,原告同意解封账户,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既快速维护当事人权利,又保障小微企业安心经营,避免对簿公堂,诉前实现双赢。

下一步,武进法院将持续强化 “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严格审查诉前保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明和引导,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的有机衔接,有效提升人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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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只需向立案窗口登记,之后由专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保全费缴费通知。保全措施实施后分配调解员,由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及时流转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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