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小组“业绩”太差被卖,涉案人讲述“犯罪细节”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是到境外干销售,却被电诈团伙吸引当上犯罪团伙小组长,却因“业绩”太差屡遭嫌弃。

“我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人,初中毕业就在餐厅做服务员,卖过酒,摆过地摊。和伟哥结婚后,我们生了两个儿子,现在分别读高中和技校。”说起儿子,吴萍脸上浮现出母亲的温柔,但很快又化为悔恨。

吴萍与丈夫陈伟离婚后,经人介绍,决定偷渡至境外从事推销酒水工作,前夫陈伟不放心,跟着她一起去了。

吴萍说:“我们先到指定的汽车站,随后有安排好的车子过来接我们,走的都是无人的小路。之后我们徒步上山,每走一段路就会换一个人来带路。接连换了几个带路人后又有车来接,换了好几种交通方式才到达目的地。”

原来吴萍及其前夫陈伟初至境外确实从事销售行业,但没过多久便被“强哥”的犯罪团伙吸引。

“强哥问我们愿不愿意去帮他忙,主要工作就是每天盯一盯他手下员工的考勤,看他们有没有偷懒的情况。他给我开的工资是每个月6000-8000元人民币,比在超市打工要多,而且还许诺会给我提成。”吴萍说。

吴萍多少知道强哥是在搞电信诈骗,但是想着自己没什么文化,手机都玩不好,就是去帮忙做考勤而已,就答应了。陈伟也一起加入,二人工资差不多。

之后二人被带到一个工业园区。园区被围墙围着,大概有七八栋四层小楼,一楼是餐饮区,楼上就是平时的办公区。吴萍并不知道园区一共有几个老板,只知道她在的那栋楼是强哥的。

强哥团伙下分三个小组,吴萍和陈伟很快成为其中一组的组长。起初该组被命名为“伟哥”组,但明显吴萍的声望更高,在不久后,“伟哥”组便更名为“萍姐”组。

三个组的架构和主要工作都类似,在组长之下设有多名“猪仔”组员。“萍姐”组负责的是“百家乐”赌博,也就是把被害人骗到线上赌场。另外两个组是搞“杀猪盘”,假装和被害人谈恋爱,然后骗他们到多个网络平台进行“投资”。

“有的时候,我会听到业务员兴奋地交谈,说今天‘杀到猪了’。”吴萍如是说。如果成功骗到钱,强哥就会给他们提成300-500美元。

当检察官问其诈骗行为是否能做到稳赚不赔时,吴萍说道:“因为诈骗平台内的数据都是后台操控的,客户看到的数据都是假象,我们通过修改数据来让客户以为赢钱,其实客户最终盈利的钱都是无法提现的。”

“我记得曾经骗过一个男大学生,我假装成年轻女孩获取他信任,发展成恋爱关系,很短时间就骗了6万多。我觉得他无利可图了,就把他拉黑了。”吴萍说。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吴萍已经不能逐一记得,因为她和陈伟更多时候负责从强哥处获取账号并分发、看管团伙成员、分配工作等。

虽然许多“猪仔”是为利所诱自愿来到境外从事犯罪活动,但也有部分是经人哄骗,后来才发现是诈骗活动。实际上,“偷渡在外的生活远不如大家想得那样。”在被讯问时吴萍说道。

回忆起那段在境外的日子,吴萍仍然十分感慨:“进了园区,就失去了自由。个人手机要上交,给家里人打电话都要得到监工的允许,由他们在旁监督。如果有护照等身份证件,也全部收起来统一保管。更可怕的是,园区出入口都是老板雇佣的当地人24小时看着,他们不仅有电棍,还有枪。”

不能离开园区,那吃住怎么办?吴萍等人被分配的宿舍,就是一间间铁皮房子。每间房子里塞了六七张床,上下铺,不分男女,吴萍、陈伟和其他几个男人就这样住在里面。园区里有超市,也有烧烤店、奶茶店、沙县小吃等,不过价格比外面要贵很多。

“最令人痛苦的还是精神折磨,因为一切行为都见不得光。”吴萍等人所有日常行为均需偷偷摸摸进行,更不可能时常和家人沟通。对孩子的想念、对自身行为的后怕日夜折磨着他们。

2022年9月份,强哥还曾因嫌弃“萍姐”组业绩太差,欺骗他们的组员五六个人去另一个园区接受培训,学习新的诈骗方法。但私下里,强哥告诉吴萍,他其实是把这些组员卖给了另一个团伙,“看在是老乡的份上,就不卖我们夫妻了”。这样的买卖在诈骗团伙之间很常见,有些“业绩”好一点的人能卖十几万元人民币。

随着中外警方联合打击电诈力度加大,强哥就把大部分成员转移了,吴萍夫妇则被抛弃在当地。最开始,他们想再次偷渡回国,但需要十几万元,而且听说当地的“蛇头”和诈骗团伙都有联系,有时会直接把想回国的人卖到新的诈骗窝点,“两头吃”。

后来,他们想办法联系了老家的村委会,得以返回国内。

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察觉到吴萍、陈伟已对自身行为感到后悔,并且不断提起自己留在家乡的孩子,遂以此为契机进行感化,并结合释法说理,告知其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铁证凿凿,再加上自己心中的悔意,吴萍、陈伟最终选择认罪认罚,并自愿退赔部分违法所得。

之后,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偷越国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吴萍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陈书伟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我们能活着回来,真的很幸运。”在检察官面前,吴萍感慨道:“以后要遵纪守法,重新做人。”(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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