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委政法委:“三招”做实矛盾纠纷化解 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发布日期:2023-01-1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新北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基层反映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试点工作以来,新北区坚持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阵地建设、强化队伍保障、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完善阵地建设

开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境界

一是完善区镇两级非诉中心建设。设立区镇两级非诉讼服务中心,推动成员单位入驻,实现多部门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真正做到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消解所有气”。

二是强化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法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快设立商事类调解组织,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井街道老周道调解工作室成为全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点。

三是吸纳社会力量夯实多元化解体系。聚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产业链+法律服务”机制模式,在薛家镇成立了全省首家“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为园区企业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高效能法治保障。 


强化队伍保障

打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合拳”

一是规范全区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对全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摸底调研,出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区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统一规范全区人民调解员的聘书发放,定期汇总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通过“小新说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群众“自选式”调解,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与考核。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旁听庭审、跟班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形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现矛盾纠纷提前介入、靠上化解。


创新工作机制

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体”

一是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推动有经验的书记员转型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

二是完善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出台《关于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的意见》,成立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委员会,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调解对接,建立覆盖全区、运行有序、高效便民的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

三是完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繁简分流机制。试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的简单争议纠纷案件流转至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提高简单争议纠纷案件处置效率,压缩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处理周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通畅、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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