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中,努力做好“三个结合”,切实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结合当前时政形势“专栏式”精准宣传。关注上级精神和领导人讲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市两级院宣传职能部门人员“线上线下”学习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认真研读主流媒体头版以及社论对当下时事政策解读,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者的政治站位和大局观。在“常州检察在线”官微、地方纸媒和广播电视媒体开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十年回眸”“检察开放日”“检察官办案手记”等专栏、专版,定期公开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及成效,民生关注的热点案事例,这种宣传方式使主流定位更加清晰,更好地发挥检察新闻宣传引导舆论、凝聚人心的功效。
二是结合媒介传播定位推送“个性化”宣传产品。改变以往“一稿多投”的习惯,加强对各类媒介工具性质和需求性研究,在传统纸质媒体倾向于深度报道案例故事和检察官办案故事,围绕最高检指导案例“穿山甲案”、“李卫俊虚假诉讼案”案等重大案件采写的《21人将因穿山甲走上被告席》《一起诈骗案牵出50起虚假诉讼案》等深度报道均被检察日报整版报道,法治网、澎湃新闻等网络媒体转载20余次。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媒介上,则倾向于短、新、快文风,采用图片、漫画、VLOG等形式,向广大网友推送。比如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以“钟检订制”为品牌,拍摄《重启》《顺流》《出发》等多部10万+短视频作品,连续三年荣登CCTV今日说法“年度影响力法律融媒体好作品”,成功吸引网友眼球的同时也向大众普及了法律知识;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则另辟蹊径,他们的官方微博多以电子海报、九宫格图文、直播等形式,加强观点类产品输出,与网友形成良好互动局面,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三是结合重大节假日“适时性”开展新闻宣传活动。结合重大节假日、二十四节气以及其他具有影响力的节日,组织上下两级院及时开展检察宣传活动。比如五一劳动节,集中宣传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和在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同志人物报道;2022年和2023年,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连续两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新闻发布,邀请各大媒体记者现场聆听,并在微博上进行直播发布,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针对老年人实施欺诈的“大盐湖水”案被最高检评为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在中央电视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晚会中播出,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对此进行深度报道,成功将该案打造成广为人知的精品案例。
作者:王晴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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