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常州市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常州市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业已届满,拟于明年年初召开市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及早设计组织架构、有序推进换届工作,现就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3年11月11日—12月11日。

二、人选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在法学教育研究、司法实践岗位上工作或分管相关方面业务,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密切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法律实践活动,在法学法律界有较强的影响力;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热心法学会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法学会活动。

各市(区)法学会推荐的理事人选要求是常务副会长(分管副书记)、秘书长;政法各部门推荐的理事人选要求是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行政执法部门推荐的理事人选要求是分管领导或法规处室负责人;法学教育科研单位推荐的人选要求是副高以上或博士学位、在法学研究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教授;律师协会推荐的人选要求业内声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如所推荐理事候选人是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需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职务(理事以上)。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四、填写要求

请填写《常州市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纸质表格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于12月11日前反馈我会,同时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

理事候选人应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尚未入会的,请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纸质表格、电子表格各1份)并附两张两寸照片一并反馈我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奕

电 话:85680672

地 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1718室

邮 编:213022

Email :czfxh@sina.com


附件:1. 各单位(部门)理事候选人分配表.docx

          2. 常州市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3. 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docx


常州市法学会

2023年11月1日

1.“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2.“民族”请填写全称。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民革党员、民盟成员、民建成员、民进成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成员、其他。

4. 学历: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以下。

5. 学位: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6. 在职状态:在职、离职。

7.“身份证号”:如使用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申请,请填写时注明证件类型(军官证、其他)。

8. 职务: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无。

9. 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无。

10. 职称: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无。

11. 所在行业:人大系统、政协系统、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军队、武警、科研院(所)、法律服务、企业、其他。

12. 批准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属法学会填写。

13. 注有下划线栏(会员证号)由会员管理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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