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枫桥式”工作法丨武进法院“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家门口的“矛盾终点站”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解决诉讼案件多、法官队伍少的人案矛盾,武进区依托嘉泽法庭创立“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发挥服务群众、解决纠纷桥头堡作用,主动推进司法服务抵边到底,预防化解矛盾纷争,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和基层组织的欢迎。   

坚持“多元共治”思维

织牢乡村治理“一张密网”

加强党委领导、府院协作、公众参与,解决基层解纷力量分散,法院和基层组织之间缺乏必要桥梁,矛盾升级大量涌入诉讼程序等问题,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吸附在基层。一是构建联动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天平红盟”党建共同体,形成基层治理合力。签订镇庭联动框架协议,明确镇级部门、村(社区)、法庭开展网格工作的职责,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镇综治、司法、网格中心、各基层网格组织参加的多部门联动体系。创新“庭所共建”模式,与司法所、派出所携手打造“携调”嘉园工作室,构建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前哨式”工作新机制。二是推动力量下沉。组建“1网格法官+2调解员+N网格员”综合模式团队,确立“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四定”工作模式,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促进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2020年以来,嘉泽法庭共接待群众1651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963个,现场调处各类纠纷357件。三是延伸司法触角。从依法管理入手,向乡镇、社区等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通过司法建议、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反馈在审判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对已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问题,利用类案判决、释法明理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在法律引导下进行非诉化解。

运用“群众路线”法宝

激起乡村治理“一池活水”

培养更多乡村“法律明白人”,解决基层调解组织专业化人员不足,解纷途径单一等问题,实现“群众纠纷群众解”。一是构建“四调联动”平台。建立“基层村调处组织+镇司法调委会+驻庭人民调解室+诉讼调解”调解机制,灵活运用 “法官+网格”等多种对接方式,实现诉调无缝对接。推动乡村智能诉讼服务整体覆盖,利用 “微解纷”等网络平台和“龙城e诉”服务点,提供“指间”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跨时空解决纠纷。二是培养“民间法袍”力量。对接基层调解队伍,把基层各职能部门、农村面广量大的调处力量纳入纠纷多元解决队伍,重点调动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村(社区)干部、乡贤族长等积极性参与纠纷处理。注重提升调解队伍能力培养,定期开展类案庭审旁听和现场培训。2020年以来吸纳民间力量参与调解1500余人次,开展法律培训60余次。三是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法庭挂牌省法院乡村服务振兴基地,以护航当地花木产业发展为重点,推行“全景式”服务营商,将“法官进网格”与“法企同行”“法惠民企”深度融合,在花木市场工作站每周开展法官“专家坐诊”,实现纠纷快速办、灵活办、联合办。2022年,法庭运用行业调解、专家评估、法官指导三方协同的工作模式,成功调解数起花木市场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依托“就地办案”方式

培育乡村治理“一方良土”

通过走村入户、以案说法、诉前调解等多种形式,解决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多元化、宽领域、家门口的法治化需求。一是打造法治课堂。通过“惠普式”普法教育,让群众享受专业性、零成本、零距离普法公开课,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自治能力。近年来先后开展巡回审理,组织旁听和专项培训100余次,受众5000余人次。二是追求法理相融。在司法裁判中,尊重乡村社会体系中风俗、习惯、道德,兼顾事理、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既解决纠纷又修复社会关系。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察、走访了解,通过巡回开庭和现场调解,情理法并用,彻底化解一起因五棵广玉兰树引发的邻里矛盾,鲜明倡导了守望相助、崇德修睦的乡邻美德。三是激活基层自治。与属地政府联动,法官受邀参与村委议事决策、矛盾调解、中心工作,提供“菜单式”司法指引。深入基层村组织,通过法律释明与案例解析,助力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基层组织依法履职。从一起外嫁女土地权益纠纷案件入手,参与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一揽子化解60余起同类纠纷,社会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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