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双十一”,“买买买”维权指南抢先看!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早上打工人,晚上尾款人。”又逢双十一,你“买买买”了吗?羊毛迷人眼,理性不能忘!

大家在享受网购便利和网购乐趣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网购纠纷。当遇到质量瑕疵、霸王条款、知假卖假等问题时,该如何维权呢?

1.网购商品拆封后,还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商品,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完好时,商家应当履行退款义务。消费者有权利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申请无理由退货,商家不得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

2.购买时,警惕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格式合同中单方面规定对自己有利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诸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等,这些条款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条款。

3.快递运输途中丢失或被冒领,谁来担责?

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商家向快递公司交付网购商品快递之后,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网购赠送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5.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可以要求返还货款及惩罚性赔偿。消费者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返还货款,并赔偿商品或服务价款三倍的损失。如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若网购的商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惩罚性赔偿可按照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确定。

6.网购纠纷案件中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网络购物属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网购纠纷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都是电子证据,网购下单时的下单截图、与卖家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会成为后续维权的主要证据材料,建议大家保留好订单支付、订单确认等购物信息,以防出现网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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