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消”协作,防患未“燃”
发布日期:2023-08-01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落实《常州市“消防治理+公益诉讼”消检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7月25日下午,市检察院、市消防支队与区检察院、区消防大队两级联动,赴钟楼区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跟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5月,区检察院依托消检协作机制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线索排查,发现本市某私营医院存在室内消火栓系统缺少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和稳压设施,未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某住宅小区存在报警主机大量故障、消防电话主机和消防广播盘故障,喷淋泵、消防泵无法远程启动等消防隐患,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

为跟进监督效果,两级检察机关、消防部门先后至现场实地查看消防供水管网、安全通道、值班室、充电桩等安全隐患点位,与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消防工程施工情况,听取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检察机关、消防部门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将各项安全标准落实到位。对整改过程中单位遇到的问题困难,调查组积极协调属地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及时处理。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跟进上述单位的整改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消防安全保护屏障。

作者:沈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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