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 发挥“头雁”示范作用 亮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日期:2023-11-11 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3日上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力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胡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敏出庭履行职责。

庭审中,经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罪名、量刑情节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问题中,强奸、猥亵等性侵害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社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今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6月1日起施行,彰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决心和精神。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理群众关注度高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为其他司法人员更好履职、提升司法能力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上述司法解释精神,依法惩处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用责任心和使命感,为他们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法治环境。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