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陷阱诱人 常有老年人上当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是敬老月,市中院近日专门为老年人送来一份“法治礼物”,通过对三起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的解析,为老年人擦亮辨别陷阱的眼睛。

案例一

免费旅游为名 实则欺诈销售

陈某某等人为敛财,在南京成立多家公司,主要针对老年人进行保健食品销售,以“金鹰团队”名义统一管理,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设立几十个销售平台。2016年至2018年案发时,以免费旅游的名义将老年人骗至销售平台,虚假宣传销售的免疫球蛋白等保健食品能够预防和治疗多种老年人常见病。公安机关侦破了近十个销售平台,涉案犯罪分子数百人,诈骗金额能核实统计到的达1161万余元。天宁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八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被告人上诉后,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

领取礼品为诱 高价售卖产品

2018年,杨某、许某召集多人至新北区百丈菜场,以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到百丈大饭店参加宣讲会,夸大某冬虫夏草口服液的功效,称原本6000多元1盒的该口服液,以3980元2盒的价格出售,实际进货价格200元/盒。先后诱使77名被害人购买该口服液105套,实际骗得近40万元。新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分别判处其余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例三

打探客户信息 诱骗老人钱财

2011年,陈某、葛某注册成立公司,2017年下半年起,开始销售某品牌保健品。陈某通过联系某品牌保健品的经销商,以赞助免费旅游为幌子,由经销商将客户带至公司湖州平台、宜兴平台,趁机打探老年客户的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引诱客户以每瓶415元的价格,购买每瓶进价仅8.4元的保健品。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间,公司伙同经销商郑某等人,先后骗得116名被害人的钱财。武进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判处其余18名被告人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万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说法 免费的背后有猫腻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新阶段的重要国情,让老年人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花钱买健康”成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共同心理。诈骗分子正是抓住老年人对健康、养生的强烈需求,对老年人实施精准诱骗,先采用免费旅游、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再通过虚假诊疗、伪造检测报告、夸大宣传保健品功能等手段,向老年人高价销售保健品,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严厉打击涉及老年人保健品诈骗案件,维护老年人权益,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所在。这些案件的从快侦查和从重审判,在我市的保健品销售领域产生很大反响,部分扼制了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为对象实施诈骗的嚣张气焰,净化了保健品销售市场。

(舒翼 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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