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溧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试点设立“百姓议事堂”,积极探索“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群众自治新方式,推动将法治方式嵌入基层自治全流程、各环节,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有效激发基层群众依法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助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日前,该项工作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主要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绘制基层治理新蓝图
1、以点带面,推动全面覆盖
市司法局联合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关于建立“百姓议事堂”的意见》,明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在全市范围内175个村全面推开试点工作,为工作推进强化政策支持。
“百姓议事堂”发源地:溧阳市戴埠镇新桥村
2、以例促改,鼓励基层创新
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契机,将“百姓议事堂”工作作为创新乡村治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大局,针对原先村级“百姓议事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百姓议事堂”建设的工作意见》,对 “百姓议事堂”的功能定位、规范运行等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三是以小见大,加强信息宣传。注重挖掘梳理先进事例,依托报纸、微信、微博、网站等载体开辟专题专栏,定期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资讯、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形成齐头并进、百花齐放的工作局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百姓议事堂”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党建引领,架设党群干群连心桥
1、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百姓议事堂”理事联络员,牵头组织理事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示范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强化要素保障
成立市“百姓议事堂”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途径,为村级“百姓议事堂”开展议事活动提供相应经费支持,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镇村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
3、强化督查推进
将“百姓议事堂”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每年度全市重点工作,并作为年度镇(街道)督查内容之一,先后在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召开“百姓议事堂”工作现场推进会,通报各地进展情况,传导工作压力,夯实工作责任,通过对标先进学经验、比学赶超促提升,不断完善基层自治工作机制。
三、突出源头化解,提高矛盾调解成功率
1、严把“百姓议事堂”理事遴选关
“百姓议事堂”理事选任实行聘任制,采取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遴选提名、村民表决、公开信息等程序,推选为人公道、责任心强、在村内有威望的热心人士担任,提倡回乡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种养大户、各类合作社和专业协会负责人及专兼职网格员、志愿者等担任理事,带动更多群众参与“百姓议事堂”各项活动。
2、织密矛盾纠纷调解网
采取“闻民声”“解民忧”“议村务”“促新风”的方式,深入田头、深入农户,收集社情民意、开展议事协商、调处矛盾纠纷,让群众意见受尊重、诉求有回应、问题速解决。定期召开全体理事会议,研究文明实践活动的重点和方向,提升文明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的基层治理氛围。2022年1月至9月,累计化解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用工等各类矛盾纠纷2400多件。
3、拓宽调解工作覆盖面
坚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针对疫情防控、土地征收、婚姻家庭、垃圾分类等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由“百姓议事堂”定期协商讨论,推动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解决。同时,吸纳“红白理事会”进驻“百姓议事堂”,提炼推广优秀的村规民约,大力推行“百姓议事堂+村规民约”等“软法”之治,让高尚道德情操和现代法治文明相互融合,达到以德化人、以文育人、以法服人的效果。
【特点和效果】
一、夯实网格工作基础
优选100名懂政策、会调解的业务骨干组建“百姓议事堂”专家库,推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民意收集、法治宣传等工作精准开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2022年10月,全市已建成市、镇、村三级“百姓议事堂”231家,遴选“百姓议事堂”理事3508名,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提供阵地和人才保障。
二、浓厚基层法治氛围
组织“百姓议事堂”理事积极参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等工作,定期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文明守法倡议、德法艺术作品创作、法治图书阅读等活动,大力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素养。
三、提升法治惠民实效
充分发挥“百姓议事堂”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功能,通过“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劳动务工、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常识,提高群众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溧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