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所在的涉案单位已与死者父母、妻子、女儿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死者家属内部存在分配纠纷而一直未领取上述赔偿金,导致该事故调解协议无法履行。
为了保障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赔偿,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人在征求涉案单位、死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建议涉案单位前往武进公证处办理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待被害人家属之间赔偿纠纷解决后,再去公证处申领赔偿金。经检察院参与协调,武进公证处向申请人发出了全市首份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文书,并抄送该院。
在此基础上,该院牵头公安机关与武进公证处于2022年7月15日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节约司法资源进行了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