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召开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旭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共18名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与市检察院正式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冰、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苏丽芬分别就2021年以来全市民事行政执行及执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与会代表围绕当前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中法检配合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推动民事行政执行及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展开了热烈讨论。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旭明在讲话中指出,法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以高质量的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助推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争取法院对执行监督的理解与支持。改变“重监督轻协调”的工作理念,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二是要坚决支持法院的依法执行活动。解决民事行政执行深层次问题,促进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进一步丰富法检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内容。跟进形势变化及要求,推动执行与监督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作配合机制的长效作用。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强调,法检两院作为执行共同体,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面对问题和困难要共同协商解决,通过协作配合促进法院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一是充分认识民事执行监督的必要性,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执行案件进行监督,不断强化执行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正确看待并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进相互理解与支持;二是强化监督案件研判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完善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三是针对法检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同级检察院的沟通,通过定期座谈,联合调研等多种方式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
下一步,常州法院与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努力形成法检双方同向发力、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共同画好法治“同心圆”,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