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高新区:新买的别墅没法住 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02-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新购置的别墅

地下室居然没有安装下水管道

与物业和开发商沟通了3年

没能得到解决

业主到法院起诉维权

发现开发公司已经注销

这是否意味着维权无望?

近日,在新北法院主持下,一起跨越三年的涉港房地产买卖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当事人

崔先生

“拖了三年多的问题,没想到在法院不到三个月就解决了。” 

事情要回溯到2017年6月,崔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新北区的一套花园别墅。房屋交付后,崔先生惊讶地发现,该别墅地下室竟然没有安装下水管道,无法及时排出天井落水,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

发现这一问题后,崔先生立即通过小区物业向开发公司反映情况,但因涉及开发商、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等多个环节,沟通渠道不畅,矛盾冲突激化,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投诉和协商无果后,崔先生于2021年10月向新北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起诉前经律师查询,涉案开发公司已经注销,而其唯一股东系香港某集团公司,在大陆没有办公场所和其他业务,案件审理及后续执行方面均有很大难度。

事情到此,看似已经陷入僵局,但法官“啃硬骨头”的决心并未受到影响。

新北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上了该香港集团,及时向其送达了诉讼材料,并建议该集团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协商解决纠纷。

因纠纷争议焦点涉及责任划分及后续整改工程等多方面问题,不能简单通过经济补偿解决。承办法官通过咨询建筑和给排水方面的专业人士,协调被告律师设计了两套技术方案、三种解决方式,供崔先生选择,同时被告方承诺对崔先生作出适当经济补偿,促成崔先生放弃了打“赌气官司”的念头,案件审理由僵局变得缓和。

2022年1月13日,经崔先生多方咨询技术方案可行性,被告代理人多次请示香港公司并修改协议内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确定采用由香港公司出钱、出技术方案,崔先生出力并自行安排施工、验收,在不破坏现有管道和防水的情况下解决落水、排水问题。

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该案以调解形式得以结案。崔先生表示,因为有了这个在法理、情理、技术上都能让各方接受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自己和家人终于可以心态平和地准备装修房屋、安心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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