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对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聋哑人王某某盗窃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本案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林担任审判长,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鑫担任公诉人。康林院长、赵鑫检察长均是2022年1月份当选至常州市天宁区司法机关履职,在短短一个月就共同出庭,带头办案,为法检两院领导办案常态化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本案办理过程中,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整个诉讼过程为其提供了手语翻译、指定了辩护人。
在翻译老师的帮助下,康院长耐心为聋哑人王某某解释认罪认罚等相关刑事法律政策,注重沟通,了解到王某某本次犯罪动机是因其无业,生活贫困而盗窃,同时又考虑到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有改造的可能性,康院长积极与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沟通协调,了解残疾人相关福利政策,为其提供爱心帮扶,使其之后能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被告人王某某真切地感受司法的温度,当庭真诚认罪、悔罪,不再上诉。本案的办理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