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微信群里帮收钱就能赚提成?一男子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民李先生报案称自己被他人以出售某软件为由骗取人民币11470元。警方经侦查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

经调查,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王某本在外地务工,因家中父亲身体不适,便辞职回乡照顾父亲。一次偶尔的机会,他在好友张某家中作客时聊到自己特别缺钱,张某便给他推荐了一个“来钱快”的活儿。张某对他说:“我拉你进一个微信群,只要在微信群里抢红包,按你抢到的钱提成。”王某感到很诧异,怎么还会有这样天下掉馅饼的事。张某说,这就是洗钱的活儿,你只要进群抢红包就行,抢完就退群,其他的不用多管。王某没有抵挡住诱惑便答应了。

很快就来活儿了。王某被张某拉进一微信群,进群后便见有“客服”在群内卖某软件,以软件费、保证金、激活码、会员费等名义要求客户在群内付款。没多久便有客户在群里连续发红包付钱。王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通抢,抢完后很快就有人在工作群内发新的建群邀请码,王某便扫码进新群继续抢红包,抢到的红包都通过张某发给他的二维码扫码转出。

据王某交代,群内像他这样通过抢红包帮助诈骗团伙洗钱的还有不少,诈骗资金分散流转到不同账户,增加了警方侦查的难度。虽然王某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由于钱来得容易,家中又急需用钱,王某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经调查,王某参与诈骗资金共计24560.25元,帮助洗钱12259.01元。

近日,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帮助犯罪团伙洗钱属于共同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要增强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避免陷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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