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常州中院工作受到肯定,刑事审判第一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审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强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强化队伍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被常州市总工会授予常州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