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消协助力银发消费者成功维权
发布日期:2022-07-0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案例简介>>

6月9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刘老太太投诉,称其在小区内被邀免费接送去新北区参观大型电器商城,谁知到现场简单逛了一会,便安排参加了一场净水器知识讲座。专家介绍他们的净水器过滤出来的是矿泉水,矿泉水含有丰富矿物质,比一般纯净水更有营养,更有益健康,消费者是一位83岁高龄的退休教师,尤其重视老年健康,因此在新北区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泉来牌净水器,价格4598元。使用2个月后,益处没体验到却引发了她的肾盂肾炎,且老伴也尿频增多,夫妻俩怀疑是喝了新买的净水器里面的水,于是查相关资料,矿泉水含矿物质,适合常温饮用,不适合煮沸加热,可夫妻俩从来都只喝煮沸的水。所以刘老太太认为经营者在介绍产品时关于矿泉水不适合加热未作提醒,现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希望帮助协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电器商行负责人辩称,当时活动是由京东商城主办销售专场,活动现场的专家及内容宣传介绍都是京东负责,产品有任何问题需找京东解决,自己只是提供了活动场所,不愿意承担责任。工作人员向电器商行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法律宣传和解释,细致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此时电器商行负责人明白了自己的责任,随即联系了京东商城。经过工作人员与消费者、电器商行、京东商城三方多次电话沟通调解,最终京东商城同意退货退款,但因消费者使用2月有余,影响二次销售,由消费者承担300元折旧费,退还4298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温馨提示

近年来,关于老年人的消费纠纷屡有发生。那么,老年人该如何警惕这些消费陷阱?在此,市消保委提醒老年消费者:

1、长知识,莫信“大话”。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小蓝帽”标识,按需自愿选购,莫要轻信保健品能够“治未病”“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等以防治疾病为噱头的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2、防忽悠,远离“免费”。为达到诱导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很多不法商家以“免费”为诱饵,建议远离所谓的专家义诊、免费体检、免费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等。

3、多学习,不贪“便宜”。平时要多看新闻,多学习消费知识,购买价格昂贵的产品前,一定要谨慎,多与子女商量 ,不要贪图赠送、折扣等小便宜。

4、懂维权,保留“证据”。购买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应当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妥善保留购买小票、付款记录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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