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办理多张银行卡专为犯罪分子洗钱,涉案资金流水高达400万!溧阳警方破获一起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案
发布日期:2022-02-1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重要源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一些人为了谋取蝇头小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出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溧阳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围绕“两卡”犯罪,深入推进 “断卡”专项行动,立足源头、断链条、摧团伙。近期,溧阳市公安局紧盯嫌疑银行卡,循线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我市的洗钱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资金流水达400万元。

2021年12月,溧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工作发现,我市一男子蒋某名下有多张银行卡资金流水金额较大,涉嫌洗钱违法犯罪。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经过深入调查梳理,查明蒋某名下共有5张银行卡不仅涉嫌“帮信”犯罪,还通过其本人使用自己的支付账户,以配合提供转账密码和人脸识别等方式深度参与洗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通过对蒋某的侦查,发现他有携带开办的银行卡前往电诈高危地区进行洗钱的特征,初步核实其名下的5张银行卡涉案达60余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不仅如此,侦查民警还发现,在蒋某前往电诈高危地区的途中,还有尹某、程某、周某等三人同行,亦有参与洗钱的重大嫌疑。通过对该三人的调查梳理,发现他们名下也均有多张银行卡涉案,四人银行资金流水总金额超过400万元。侦查民警由此判定,这是一个盘踞在溧阳的开办银行卡洗钱团伙。

(部分银行卡资金流水,已做模糊处理)确定嫌疑对象后,反诈中心会同上黄派出所立即对该团伙实施抓捕,但蒋某和尹某两人手机均已关机且不知所踪,民警考虑到蒋某系我市本地人,经过对其家属政策教育、劝投等工作后,蒋某最终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投案自首,并配合警方抓获尹某,另外两名嫌疑人程某和周某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2021年,为了赚快钱,该4人一拍即合,在网络上专门联系了不法分子为其做银行资金流水洗钱,他们在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后赴外地与不法分子接头。在不法分子的指引下,他们通过提供银行卡密码、人脸识别认证等方式,利用银行卡、支付宝、抖音钱包等平台进行转账洗钱。事成后,该4人共收取不法分子给予的“报酬”总计十余万元。2022年1月21日,蒋某、尹某二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绝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更不能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和其它支付账户,对相关涉案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违者必究、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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