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被骗老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更承受巨大的情感压力,严重影响晚年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
【案情回顾】
2013年以来,被告人甲某成立并实际控制某集团公司,在南京设立十余家分公司,让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从事养老产业,以年化收益率10%-20%的高额收益为诱饵,招募会员购买消费卡。会员招募主要面向75岁以下的老人,集中分布在50-60岁年龄段。经查,甲某等人通过发放传单、组织旅游等方式,共发展会员2万余人,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3亿余元,只有少部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大部分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发放业务员提成、归还个人借款等,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人民币4亿余元。2020年5月14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甲某犯集资诈骗罪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2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甲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甲某上诉,2021年3月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系列案件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立案监督4件4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推动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在检察环节实现追赃挽损近20万元,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局、法院、金融监管局等单位自立案起就成立了资产处置专班,对于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联合会商、高效解决、共同答复。
揭秘常见养老骗局
一提供“养老服务”
以投资养老基地、考察旅游项目等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美好未来,进而通过预售养老床位等方式非法集资。
二投资“养老项目”
抛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等。这些机构资金运作、流向不透明,有着很高的卷款跑路风险。
三销售“养老商品”
打着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幌子,趁势向老年群体宣传“保健产品”和“治疗产品”,夸大产品功效,进而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
四宣称“以房养老”
用“以房养老”的名义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让老年人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结局是老年人不仅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五开展“养老帮扶”
针对空巢老人群体,打亲情牌装儿子、扮孙子,假借心理关爱、送温暖活动等方式,通过“陪伴”获取老年人信任,实施犯罪行为,诈骗财物。
六代办“养老保险”
冒充银行、保险机构、人社局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养老保险”或“提前退休”,让老年人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
说一千道一万,简而言之,骗子的花样不少,居心不良,就是盯上了老年人的“钱袋子”。
天上掉馅饼,地上有陷阱。你想为子女减负担,小心被骗子把空钻。诈骗手段日益更新,老年人千万要小心!这些防骗妙招请收好!
一、抵制贪婪心态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他人。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二、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三、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四、强化警戒心理老年人独自在家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人员观望、敲门等情况,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盲从陌生推销人员的话,多与子女交流、沟通。
五、提高法律意识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理念。六、提高反诈意识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自称为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提到钱,第一时间要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时立即拨打110或96110进行求助。
这正是:
最美不过夕阳红,
天上怎能掉馅饼。
诈骗手法千千万,
法律知识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