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即日起,武进区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主要表现形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虚假宣传、误导和“洗脑”,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5.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6.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经营并诱导消费等涉诈问题;
8.其他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问题。
举报要求
1.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形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3.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1.0519-88310022
2.0519-8199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