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织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连云港公安全警参战,在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持续强化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查处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网上发表传播不当言论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5天
3月8日上午,连云港公安网警部门在网上巡查执法时发现,一名叫“挖爆地球”的微信网民在其朋友圈发布一张疫情数据分析图,并配有不当言论,迅速被网民截图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连云港公安迅速开展工作,将谢某抓获归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日处罚。
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两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3月7日上午8时许,市民陶某某在明知连云港市政府发布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故意逃避检查,钻越小区封闭铁门外出。陶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陶某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3月6日上午9时许,海州区某小区业主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听从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劝阻执意外出,后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杨某继而撕扯、推搡工作人员。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篡改核酸检测报告两名货车司机被查处
3月7日,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查验点执勤过程中,查获两名欲使用修改后的核酸检测报告下高速的货车司机。
据了解,当天下午,民警在灌南高速出口疫情防控查验点执勤时,发现两名货车司机面对现场查验工作人员神色慌张。在认真核对两名司机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后,民警发现报告上的日期有明显改动痕迹,当场予以指出并将二人移送至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韩某、陆某二人从事运输行业,为了方便出行,便使用修图软件将存在手机中核酸检测报告照片上的检测日期由“3月5日”修改成了“3月6日”。民警经过详细核查,该二人核酸检测结果确为“阴性”,截至被执勤民警查处时,仍然在48小时有效期限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即使二人不篡改核酸检测报告也能正常进入灌南县。
韩某、陆某二人对篡改核酸检测报告日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鉴于二人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错悔过态度端正,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疫情面前,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建议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篡改核酸检测报告等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