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的第四年,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为持续加强工作推进,1月18日上午,2022年度溧阳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全市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市长陈文明出席会议。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火灾防控、
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
《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全市的禁放范围由原来的主城区(溧城街道、昆仑街道)扩大到4个镇(街道):溧城街道、昆仑街道、古县街道、天目湖镇。禁放区域面积也由原来的32平方公里扩大到了67平方公里。同时,还增加了大溪水库临湖1号公路为本市烟花爆竹禁放线路,大溪水库大坝周边100米区域为禁放区域。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禁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年禁放,并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月15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16日起至年底。
陈文明在讲话中指出:
我市已经连续开展了两年春节禁放管控工作,各板块、各部门主动担当、忠诚履职,基本实现了禁放区域全年度、全天候“零销售”“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广大市民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下一步,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推动禁放工作再发力;狠抓重点、细化措施,推动禁放成效再提升;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推动禁放责任再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信心,动真碰硬、勇于担当,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定、安全、安心的社会环境,为推动溧阳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上,溧城街道、古县街道、天目湖镇代表分别上台作表态发言。
本市下列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城区禁放范围:
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区域面积约47平方公里。
天目湖镇禁放范围:
北至360省道,西至焦尾琴大道、沙河水库北部库湾沿线,东至233国道,南至山水园景区、沙河水库西副坝、沙河水库东副坝、环湖路、大新村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区域面积约20平方公里。
大溪水库临湖1号公路:
大溪水库临湖1号公路为本市烟花爆竹禁放线路,大溪水库大坝周边100米区域为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