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庭村共建“无讼村居” 法治赋能美意乡村
发布日期:2022-09-20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辖区“美丽乡村”建设,构筑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近日,溧阳法院天目湖人民法庭与天目湖镇桂林村委开展了“法官进网格”暨“无讼村居”创建签约活动,溧阳法院天目湖法庭庭长李丽、桂林村党总支书记许浩生、网格法官陈东新等参加。

活动中,天目湖法庭庭长李丽、网格法官陈东新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参观了桂林村网格化工作联动站、法律门诊工作室,并就桂林村委近年来的涉诉情况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桂林村具备创建“无讼村居”的初步条件,且桂林村系“国家级生态村”、“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全村有茶场、农家乐、精品民宿等多家各类企业,天目湖法庭有责任提供相关司法服务,切实解决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效赋能。

随后,天目湖法庭李丽庭长与桂林村许浩生书记共同签订了《无讼村居联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开展建设“审务工作点”、加强调解业务指导、建立调解网络联系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联动构建多元解纷“共同体”,推动群众力量和司法资源有效衔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共建目标。

“无讼村居”联建协议的签订,是天目湖法庭在辖区内构建多渠道便捷化的矛盾预防化解网络及多层次递进式纠纷解决体系的实际举措。

  下一步,溧阳法院将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服务群众桥头堡作用,助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庭审判在后的诉源治理体系,在基层法治土壤深耕诉源治理,培育文明乡风,播撒法治雨露,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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