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官方微博(@未央公安)通报,西安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姚某某在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仍瞒报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当天被立案侦查。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今日,我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经查,姚某某3月5日曾与确诊病例同处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在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我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