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溧阳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水平,打造法治政府新示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溧阳市司法局局长孙斌介绍,近年来,溧阳市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过程、结果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工作衔接,有效杜绝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现象。
做好规划衔接,凝聚拳头力量。溧阳市司法局通过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走访调研、执法案卷评查、座谈交流等形式,打通城乡执法关键节点,印发《关于在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溧阳市镇域综合执法格式文书规范指引》等文件,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做好部门衔接,增强主体优势。溧阳市司法局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以江苏省执法监督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深入梳理、审查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示信息和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以及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在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摸排检查,通过各部门联合执法,对复杂性执法案件进行商讨研究,促进执法公正。
做好政策衔接,发挥驱动效应。溧阳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和顾问律师等,就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综合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授课,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4.8司法日”“12.4宪法日”等活动对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驻队律师”新型执法模式,择优选聘律师驻队值班、随队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