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城镇在矛盾隐患排查中发现一起矛盾纠纷:春风社区凤凰城小区业主施女士向区物管办反映物业纠纷问题。为快速高效地解决此矛盾纠纷,金城镇信访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春风社区,请社区网格调解员和物业人员对信访人反映事项进行积极调解。
据悉,施女士的房屋在维保期间出现了质量问题,前期在施女士多次维权下,开发商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但对房屋维修期间的物业费缴纳问题,双方未能达到一致意见,后期物业公司又以拖欠物业费问题将施女士告上法庭,在法院协调下,施女士不情愿地补缴了物业费。这次,施女士认为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因该房屋处于未装修状态,应享受物业费折扣,并且在当前该房屋虽已装修但还未入住的情况应继续享受物业费折扣。针对施女士的诉求,在社区网格员的积极调解下,物业主任表示双方可就此实际情况再进行具体协商。施女士对网格调解员协调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村(社区)作为矛盾纠纷调解第一线,对辖区范围内情况的掌握往往比上级部门更加及时精确,这也使得绝大多数的矛盾纠纷均可在村(社区)调解下妥善化解。基于此,金城镇一方面强化宣传工作,鼓励村民遇到矛盾优先通过村(社区)进行调解,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强化村(社区)职责,为来访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的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