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对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成绩突出的32名办案检察官予以通报表扬。常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李虎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何露、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张扬获得“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溧阳市检察院控申办案团队获得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常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身边的榜样”专栏,近期将展播优秀办案检察官(团队)风采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第一期
“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是如何炼成的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张扬
她的秘诀是
办法总比困难多一点
吃透每个案件,不断进步成长
“好的,明天下午我们再去一趟,去李大姐家里再做做争议化解工作……”见到市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张扬时,她正在给魏村的一位街道干部打电话,这是她最近的工作常态,因为一个申请监督的行政案件,张扬已经去了当地乡镇三四趟,调查情况的同时,还要不断给当事人做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安抚他们的情绪。
上述情况是张扬从检11年来遇到最多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我们办的案件都是最贴近群众生活的事,看似琐碎,但对每个当事人来说都是关乎自身利益的大事。这些年接触的案件类型涉及各行各业,所以办每个案子,接触每个当事人对我而言都是新挑战,这些年的成长也源于他们。”
踏实办案的同时
化解争议才是根本目的
去年,张扬作为承办检察官化解一场长达四年的跨区域行政纠纷。
2016年1月,年近七旬的老付驾驶电动车途经南通市工农南路路段时,因逆向行驶撞上了老林,老林倒地后不幸头部着地,经当地鉴定所鉴定,老林因脑外伤导致器质性精神障碍,构成九级伤残。2016年12月,老付一纸诉状将老林告上了法庭。诉讼中,老付对当地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不服,申请重新鉴定老林的伤残。而后当地法院找到了我市一家鉴定所重新做了鉴定,老付依旧不服鉴定意见,经过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张扬接到案件,细致的她在书面审查卷宗材料后,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鉴定意见书。她迅速厘清思路,从精神鉴定意见书入手,经过多次多地走访和咨询,她针对老付提出的3点质疑一一作出了详细解答,最终确认鉴定结果真实有效。
“张检察官,我前年查出了癌症,家里已入不敷出,法院又把我账上的钱全转走了,我现在连看病的钱都没有了。”电话那头,老付听完张扬的解释后,哽咽的话语让张扬顿时明白,这起行政纠纷的根源在于涉案交通事故的赔偿。
于是,张扬随后向原审法官了解到,就在这起民事裁判生效判决作出后五个月内,法院就从老付银行账户强制划拨了部分执行款,并对被害人作出了司法救助,未执行到位的款项已所剩不多。
张扬考虑到老付现实状况,在了解到老林经过治疗,身体正慢慢恢复,已经正常工作后,张扬抱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心情,专程赶到南通,给双方当事人做争议化解工作。最终,通情达理的老林同意与老付和解,老付撤回了监督申请。
没接触过的领域、复杂疑难问题
她都敢于挑战
除了办理行政案件,公益诉讼也是张扬所在部门的重要业务。近年来,张扬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野生动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她会很仔细地对待每个细节,审慎审查每一份证据,包括专家评估意见、鉴定意见等。如果意见中存在法律问题,她也敢于提出质疑。
例如去年办理的一起非法捕猎夜鹭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聘请的南京大学专家出具的意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禁猎区猎捕、出售、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主管部门处猎获物价值1-5倍罚款”以及《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法猎捕三有野生动物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猎获物价值3-5倍罚款” 的规定,建议检察机关按照猎获物价值的3倍来认定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但经过审查,张扬认为专家意见缺乏具体的论证过程,直接用行政处罚数额的计算方式来认定损害赔偿费用,缺乏依据。最后,经与专家进行沟通和论证,同时向省检察院请示,最终,张扬的观点获得支持,按每只夜鹭的基准价值计算赔偿费用。
面对出庭少的业务现状
她用更细致的准备工作来补
从检11年来,张扬一直在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以前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只有再审才需要检察机关派员出庭,而且不需要参与庭审对抗。但是现在办理公益诉讼,法庭质证、辩论等都是我们的重要出庭任务。”对于多数公益诉讼起诉人来说,出庭经验少是必须要面对的天然短板。出庭经验不足,就很可能在庭审中面临被动局面。张扬说解决这一问题没有捷径,只有在开庭前把案卷翻到滚瓜烂熟,学习吃透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尽可能全面充分地准备出庭预案。
她此前办理的一起环境污染案中,对方律师在开庭时就紧抓鉴定意见中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工艺流程等问题提出质疑,如果没有深入学习相关的知识,很可能就会在开庭时“抓瞎”。“我把鉴定报告每一页不懂的地方都用笔划下来,然后当面请教鉴定人和有资质单位的专家,对可能成为争议点的问题先行预判和着重了解,才得以在开庭时沉稳应对。”张扬说。
文字:宣教处 王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