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英模:张为众
人物小传:张为众,男,1963年7月出生,苏州大学法律学专业。1994年考入天宁法院,任民庭书记员,1999年响应最高院“解决执行难”号召奔赴执行一线,投入到全国“集中执行年”活动中。从执行员到副局长,一干就是十多年。他先后多次获得优秀法官、人民满意法官、十佳法官、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省高院二等功、市中院三等功,多次受区政府嘉奖,2020年被评为“常州好人”“常州最美法院人”。
老骥伏枥初心不改
——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张为众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扎根基层法院27年,他用真情与睿智,成功化干戈为玉帛;他用脚步与行动,丈量司法为民初心,他是天宁法院四级主任科员、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张为众。
自1994年进入天宁法院以来,张为众从书记员、执行员升任执行局副局长,再调任审判监督庭任庭长、监察室主任,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
担当:执行重担扛在肩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张为众同志总是说:“当法官就是要化解各种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胸前的法徽!”
作为基层法院执行条线的“老兵”,他深深明白,执行程序是维护法院权威、树立法官形象的最后一道关键防线,司法公正是群众对法官寄予的殷切期望。他将自己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工作中,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喊出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只要是执行“硬骨头”案件,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在历经数年的旧城改造过程中,有多家“钉子户”不配合搬迁,对法官抵触情绪很深。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采取多方突破、多措并举的方法,一件件棘手案件被他拿下。
2020年4月,一位78岁的被执行人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送到天宁法院,为我们揭开了一段跨越16年的执行故事。案件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年轻时曾是同学,几十年后因一笔近10万元借款债务对簿公堂。16年来,张为众应双方要求代为保管被执行人的工资卡,并每月前往银行进行还款,风雨无阻。2020年4月还完最后一笔欠款,两位耄耋老人在他的劝说下,终于握手言和。
作为一位执行法官,张为众用16年的时间书写了法院人对“案结事了”的执着与坚守。其事迹被中国长安网、澎湃新闻、新浪新闻、搜狐新闻、扬子晚报网、荔枝网、常州新闻网、常州日报等数十家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报道,江苏公共新闻、常州社会写真栏目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公正:公平正义铸心底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在审监庭工作的六年时间里,张为众同志说:“作为法院的‘纠错’部门,法官只有持身心正,才能法正,法正才能民安。”
作为审监庭庭长,对待案件,他始终秉持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兢兢业业,不辞辛苦。他一直强调,法官审的是案,救的是心,开的是庭,给的是情,能够形成一个公平公正、当事人满意的结局,是法官带着法治初心办案的结果。审监庭同时担负着全院案件管理工作,他带领全庭同志创办了《审管月报》,分析案件指标,促进全院审执工作更进一步提升。在2016年司法改革启动时,他从大局出发主动提出不入员额,将名额让给年轻法官,2017年又主动提出要求免去审委会委员的职务,为全院司法改革作出贡献。
廉洁:清廉守正绷紧弦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作为监察室主任,张为众同志一直强调:“不止是法官,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要甘于寂寞,不慕奢华,要经得住各种诱惑。”
在监察室工作的一年时间,他时刻对干警敲响警钟,始终绷紧廉洁的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同时狠抓全院纪律作风建设,首创了司法巡查制度,定期由院领导带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工作作风巡查,将巡查结果每月编发《司法巡查通报》,提醒干警工作细节中的疏漏。通过这样点点滴滴的积累和改进,全院作风纪律有了显著提高。
为民:服务意识在心间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张为众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我们作为法官,要始终俯下身子,感受百姓疾苦,打开他们的心结。”
信访工作不止是简单的释法晰理,化解矛盾才能真正平息纠纷。他从事信访工作以来,耐心倾听每一位来访人员的诉求,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架起法律和百姓之间的桥梁。同时,他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提出了源头治理涉诉信访的方案,通过接待的信访来访,倒查深层次原因,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除此之外,他也将信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整理编目,形成《涉诉信访周报》每周刊发,对干警进行提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未发生新的严重涉诉信访事件。
张为众同志勤恳务实,爱岗敬业,热爱并致力于法院事业,不求殊荣,只求奉献。纵使时光荏苒,二十余年转眼一瞬,但仍旧保持着对法律敬畏的初心,依然记得当初对法徽许下的誓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对自己、对职业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