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先锋 | 榜样史盛强:始终把便民利民放在第一位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史盛强

溧阳市司法局竹箦司法所所长,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力所能及地帮老百姓解决一些问题,让他们带着希望而来,揣着满意而归。”这是史盛强现任溧阳市司法局竹箦司法所所长经常说的一句话。

工作中,他一直秉持“三心”原则“耐心、热心、爱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十余载,对于法律援助工作尤为关注,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服务。2016到2018仅两年里共协助、指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件,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我格外重视的”

史盛强说:“我重视每一条求助信息,但非要说格外重视那就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因为这类案件涉及人员比较广,经济数目也比较广。”

令他记忆尤深的是2018年春节前,唐某清工程队的3个班组(泥工、木工、钢筋工)100余人5次到竹箦镇政府集访反映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史盛强当机立断,先简洁地向领导汇报此事,然后请集访的百余人中带头的5位到办公室了解情况。在收悉这些工人们所在的唐某清工程队共涉及6个工地、5个企业和4个建筑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200万元(为初步协商工资)的情况后,史盛强会同信访办立即向唐某清核实相关情况,多次和镇其他部门的同志上门与唐某清及企业进行协商。在此过程中,唐某清的工资支付一直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史盛强如同绷紧的弦,没有一刻放松,不断地进行联系、协商洽谈,终于在2月15日(年三十)上午,由唐某清共支付了约170万工资款让此事告一小段落。尽管史盛强未能参与自己小家庭关于春节的忙碌和喜悦,但他始终坚守着农民工的大家庭,以实际行动给农民工兄弟们送去一份春节的安心。

结束短暂的春节休假,一上班,史盛强又马不停蹄地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一起对农民工对唐某清及建安公司提出工资追溯及举证,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共计为76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追回损失405万元。不善言辞的农民工兄弟们在收到讨回的工钱后,紧紧握住史盛强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你们辛苦了!

史盛强反思了许久,他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我们要始终坚持政府在处置农民工问题中的立场与原则,尽全力帮民工维权。

《一次性告知书》让群众少跑冤枉路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群众的满意是广大法援人努力追求的目标。史盛强同志始终把便民利民放在第一位,专门制作《法律援助申请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罗列了常见援助案件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的具体文书和证据材料。

“我们有各类民事和刑事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我们有义务向老百姓讲明讲清那些看上去模棱两可的条例,让他们少跑一次冤枉路。”史盛强如是说。

翻开《法律援助申请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会看到对应每一个案例都详细列出了对应的所需材料,每一份材料后都贴心地标有注释和中心电话,可见制作者的用心和专业度。就像史盛强所说的,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弱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从事这项工作,就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扎实的业务技能。

史盛强还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热线电话、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群众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群众的满意是努力追求的目标”

史盛强任职后,以满足困难群众的诉讼需求为出发点,紧紧抓住制约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以及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群体或敏感性纠纷和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并增派人力进行集中办理,确保“绿色通道”运作顺畅。

他经常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学校及留守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使广大群众和学校师生们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不仅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而且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他还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捷。同时,他通过法润民生群、LED显示屏等途径发送法律援助短信,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为竹箦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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