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步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党的法治事业、检察事业发展历程中是一件具有深远和重要意义的大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市检察工作人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全面推进基层院建设,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今日起,“常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着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专栏,编发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一些新理念、新举措、新做法,以飨读者。
6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专门印发关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十四五”常州检察发展,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得到常州市委肯定。
一是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积极落实《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意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完善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绿色通道,问计问需,主动履职作为,助力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优化司法办案方式,坚决防止因办案造成科研项目中断、停滞,或者因处置不当造成科研成果流失等。积极推动企业刑事合规建设,为企业提供风险决策参考和前瞻性法律服务。整合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建立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衔接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实现全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的目标,努力把常州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深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细化完善量刑标准指引、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两项监督,深化向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等监督内容。做强民事检察。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理念,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民事检察监督渠道,规范“正副卷一并调阅”工作,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做实行政检察。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础、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面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推进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衔接机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
三是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向省检察院党组、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为抓手,全面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推进党建与队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改进检察人才培养方式,与公安、法院、监委等多部门“组团式”“同堂式”开展培训、轮训,探索建立两级院之间、检察院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之间人员互派交流和挂职交流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两级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教育整顿“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完成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不达目标不收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