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降低审前羁押率,传递检察温度,12月14日,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伪造货币案件开展羁押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剑主持,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受邀担任听证员,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及辩护人参加了会议。
羁押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诉讼经过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辩护人、侦查人员和检察官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分别发表了处理意见。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分别向检察官、侦查人员及辩护人提问,并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评议,最终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表决,形成了统一意见。会后,听证员对该院开展羁押听证会,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权益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次听证会系全市首例适用《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开展的羁押听证会,也是该院对羁押听证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规范办案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努力让司法温度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传递,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可以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是否决定逮捕、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继续羁押听取各方意见。《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共18条,在明确羁押听证的案件类型和范围的同时,对听证审查的具体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