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帮人取点钱,每天就能有1000元的收入?常州经开区的李某还真的去尝试了,他和几个朋友帮周某取现、“洗钱”总计280余万元,李某个人从中非法获利6万元。而周某其实是网络诈骗团伙中的一员,这些钱财是团伙诈骗他人所得。记者昨日从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已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等4人提起公诉。
2021年3月8日,市民刘小姐遭遇网络诈骗,损失数万元,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报警人所述账号进行研判,发现其受骗资金曾经多次转账后,流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账户,遂组织警力将李某等四人抓获。
李某家住我市经开区,据他交代,2021年2月底,他在打游戏时,一位游戏好友问他想不想赚钱,并告诉他只要准备10万元现金,20张银行卡,一天保底能赚1000元。面对高薪诱惑,李某心动了,便叫上自己的发小王某一起干。
随后,李某根据对方要求,下载了一个叫“蝙蝠”的软件,并登陆上家给的账号,联系上一昵称为“AA”的好友。2021年3月初,“AA”给李某发消息,让他带2万元现金到指定地点。李某回忆:“我在一酒吧门口等了一会儿,来了一个姓周的男子,问我要现金和银行账户。我把银行卡给了他,还给了他2万元现金。对方拿到我带去的钱,立刻从自己银行卡上转来2万元到我的卡上,再拿出1000元现金递给我,作为给我的报酬。并交代我,以后的工作就是这个,劳务费每人每天1000元。”接下来的几天,李某带着王某一起做,周某每次往李某的卡里转账2万至6万不等,而李某和王某每天也能得到2000元酬劳。
李某见赚钱如此容易,心中不禁有些嘀咕,问周某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周某说:“都是赌场里的钱,这些事情你别打听。”李某见状便明白,这些钱来路不明,自己帮忙“洗钱”就是帮他们承担风险。但是过了几天,李某还是把自己的哥哥李某光和朋友朱某也叫过来一起做。
一边是唾手可得的“高薪”,一边是冒着违法犯罪风险,最终,李某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在明知钱财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依旧多次帮助周某以这种方式“洗钱”,最终,李某团伙帮助周某取现、“洗钱”总计280余万元,李某个人从中非法获利6万元。而周某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诈骗团伙。
10月29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等4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易发多发,“职业取款人”是犯罪团伙为躲避打击而衍生出的新型“职业”。他们帮助犯罪分子掩饰、转移犯罪所得,严重影响司法机关打击犯罪,该行为触犯刑法,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