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打着创新科技、加盟连锁店旗号的非法集资不时冒头,这种集资手段的欺骗性和隐蔽性都很强,不少人为此上当受骗。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一名女子以设立加盟百货店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500余万元,截至本案宣判时,还有2700余万本金没有被追回。
2015年8月,溧阳籍女子黄某在溧阳市溧城镇设立某百货公司加盟店,并对外宣称其公司是国家许可的电子商务公司,布局全国连锁超市、游戏软件、电动车能源,需要大家投资。黄某宣称,任何人只要投资1单就可以成为会员,每单投资额为2400元,之后每周每单可获得100元现金分红,连续返还48周,每投一单还赠送120元消费卡。
溧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段云松说:“这起投资案件我认为是一种传统的,可以说是教科书式的非法集资系列案件。前期也进行了大范围的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其中一些业务员就带着集资参与人,到丹阳的总公司去进行参观。通过所谓的实地参观考察,让集资参与人相信公司的实力,以及投资项目的真实性,从而把自己的资金投入到这项目上去。之后又通过这样的早期的高额回报,让集资参与人更加放心,放松警惕性。”
就这样,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黄某共计向1191名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8500万余元,目前还有872名集资参与人未收回本金2700余万元。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余元。
自2019年以来,溧阳法院已经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1件,已审结10件,涉案集资参与人2400余人,涉案资金高达3亿余元。
段云松说:“在这里也是向广大市民朋友做一个提醒,投资理财一定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宣传,包括亲朋好友的口口宣传。我们投资理财第一个要多看,看企业的资质,看项目的真实程度;第二个要多想,想想这个投资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安全;第三个是多商量,多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商量,多向专业人士和有关部门去咨询,这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钱袋子,避免踏入非法集资的陷阱。”